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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魔法世界开创互联网时代 第一百七十七章 电商平台

余生安收编铁须部落过程很顺利!

不,这话并不严谨。

余生安从未主动干涉铁须部落内政,应该说,他对铁须部落的影响渗透十分顺利。

对于饱经掠夺,陷入饥荒的铁须部落来说,一顿酣畅淋漓的大餐,都足以让他们感到满足。

尤其是这顿大餐,无需付出任何代价之时。

余生安对铁须部落的援助不止于食物。

他平价出售自行车生产线,分享【魔法之森】菌类种子,甚至下了大量魔法道具订单,刺激其萎靡的经济。

必须得承认,矮人族在锻造方面的惊人天赋,尤其是魔法道具。

只是魔法道具无法批量生产,这才无法对多元宇宙形成影响。

不过,想要控制铁须部落,凭借这些“小恩小惠”,一时可以让他们感恩戴德,长期绝对不可能。

因为任何智慧生物都是健忘的。

黑格尔说过,人类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的教训,就是人类没有从历史中吸取任何教训。

这句话适用所有智慧生物。

要不了一两代,矮人族就会视他们所得到的,为应该的,必须的。

谁敢拿走,它们就会跟谁拼命!

虽然余生安已经达到了传播互联网的目的,但这已经无法满足他的胃口。

他需要的是一个唯他马首是瞻的矮人族,而不是一群自由散漫的互联网用户。

想要控制矮人部落,余生安还是决定还是走既定策略——利益捆绑。

让矮人加入克维尔帝国工业体系,是一种利益捆绑。

搭建平台,让矮人成为平台受益者,更是一种利益捆绑。

是时候在互联网加入电商平台了。

维利亚主位面深海古堡神宫内,余生安本体睁开眼睛,离开神座,在神殿中徘徊沉思起来。

关于电商平台,他很早就有这想法了。

不过,这个想法推演没多久就放弃了。

一方面,不要说多元宇宙,仅仅是他完全控制的克维尔帝国,城市和城市之间的距离就十分遥远。

交通更是十分欠发达,物流体系可谓完全依靠雇佣兵的人拉马驮。

至于传送阵?这高端玩意,谁能用得起?

另一方面,这个世界商品也十分欠发达。所谓的商品完全两极分化,要么是贵得要死的魔法道具,要么是价格低廉的手工产品。

魔法道具,都有固定的小圈子,谁走你电商?

手工产品,更不可能用你电商了。买个簸箕,不说运费,更不谈运输风险,等送到手,都要十天半个月,直接在集市上买不香么?

最重要的是,大多数平民还挣扎在温饱线上,根本没有那么强的消费能力。

虽然数量可以弥补,奈何运输成本太高。

总结起来就一句话——好马配好鞍,傻逼配脑瘫!生产力跟不上社会发展,只会扯着蛋。

既然如此,现在余生安为何决定开发电商平台?

原来,军火交易给余生安提供灵感。

——个人电商很难发展,但可以先走大宗商品交易电商平台嘛!

既然是大宗交易,商品价格上去了,开传送阵成本自然也就摊薄了。

现在多元宇宙到处都在打仗,余生安不方便、也不可能派人一家家推销军火。

麻烦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甲乙双方都在打,两个都卖,两个肯定都要被气死了,必然怀恨在心。

然而搭建平台就没这苦恼了。

东西是商家卖的,与我互联网之神无关,有种你就不买?

另外,交易本来就是最原始的共赢模式。

缺粮食?

手里堆积的矿石没销路?

不好找卖家买家?

找到卖家买家,又怕被欺诈?

别担心,所有问题互联平台帮你一次性全搞定,这里的买家卖家涵盖多元宇宙,总能找到你需要的商品,以及对你商品感兴趣的买家。

有互联网之神做担保,更无需担心遭到欺诈。

想到这,余生安突然发现,如果电商平台成了,对他的好处简直数不胜数。

一,自家产品再也不用满世界找买家,足以通过互联网倾销多元宇宙。

产品的倾销,蛋糕的做大,必然会以巨龙工厂为首的利益链条越发牢固!

为了自己利益,利益链条内的所有人都会拼死效忠于他,谁敢和他作对,那就等于在和他们作对。

二,电商平台也有利于推广互联银行,进而逐步统一货币,在金融层次控制多元宇宙。

三,交易本身就是最原始的共赢模式。用自己盛产的、泛滥的东西,换取别人盛产的,泛滥的东西,这不是共赢,这是什么?

因此一旦达成全宇宙共赢,没人还能撼动得了他的互联网。

四,冥神必然会抄袭他的电商平台。

现在可以说正是他发展电商的最好时机。因为冥神已经陷入四神围攻,短时间休想脱身,自然抽不出精力,发展电商。

一旦让他达成先发优势,一步快,步步快。

通过一点一滴优势积累,最终全面挤压暗网生存空间。

“呼……”

余生安深深吐了一口气,平抑激动的内心,开始思考起如何构建大宗交易电商平台。

模仿蓝星模式,搭建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最大程度保证交易公平?

不不不!

不行。

在众神眼中,互联银行等同于互联网教堂。

搭建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必然要在多元宇宙到处开设银行网点,不说对他的难度,众神恐怕也很难接受。

既然如此,如何保证交易和公平?

以物易物?

也好,前期还是不要强制推广银行为好,随便用户选择网银支付,还是以物易物。

那么如何保证公平?

签订契约?

正好他执掌诅咒权柄,是否可以拟定出标准化强力诅咒型契约,一旦违约,直接对契约者灵魂施加更加残酷诅咒?

不行,这里面有漏洞。

如果交易方通过幽魂签订契约,进行欺诈怎么办?

除非保证实名制!

但他又如何保证实名制?

多元宇宙这么大,他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开着神之视角进行审核!

工作量太大了!

交给下属也不保险。

想到这,余生安沉默起来。

“哒哒哒……”

脚步声在古堡神宫中,幽幽荡漾着。

一个个念头在他脑海中生出,又一个个被否决掉。

他想要搭建的是一个自动化电商平台,而不是需要大量人力监管的平台,但实现自动化谈何容易?

别说智能?就是派人亲自盯着,也有可能出错啊!

等等!

亲自盯着?

余生安蓦然站住脚步,睁大眼睛……他知道该怎么做了。

监管这方面,老子为什么要包揽?

丢给买家卖家不好么?

反正你们又没见过蓝星电商模式?

老子完全可以利用灵魂权柄,为买家卖家在对方发货地,形成一具精神体,现场考察商品,节约找货成本。

一旦确定交易,再传送本体过去,现场盯着发货。

如此再遭到欺诈,那就不能怪我了,我能做的真的都做了。

话说,此举还能如何欺诈?

譬如说,卖家制造极度真实的幻境,对精神体甚至买家本体,进行欺诈。

不过,这个可能性不高。

一方面,制造极度真实幻境也需要成本,以此欺诈,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想要破解也不难。在交易之时,分批传送,这样即便遭到欺诈,也能及时止损。

除此以外,还能进行何种欺诈?

余生安就想不到了。

只能说,欺诈是所有智慧生物都会的技能。

矛与盾的竞争,也从来都是螺旋式升级。

他只是平台,撮合彼此交易的平台。

他只能尽可能的堵住一切漏洞。

思考完毕,反复推演一些细节,发现基本没问题之后,余生安随即着手构建大宗电商平台。

在构建商品展示功能之时,余生安略一沉吟,将光之权柄加入其中,顺手在已有的功能中,加入拍照、视频功能。

省去以往上传图片、视频,需要特殊魔法道具辅助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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